第八届全国刻字艺术展征稿启事
现代刻字艺术已走过了近二十年的历程,广大作者的踊跃参与,空前的刻字热潮,使这门新兴的艺术不断走向了成熟,形成了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现代刻字艺术,成为了国际刻字艺苑的中坚。为了进一步推动现代刻字艺术的发展,深入探索、推出人才,由中国书法家协会、中国书法家协会刻字研究会、上海市书法家协会、上海浦东新区宣传文化发展基金会联合主办,上海市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承办的“第八届全国刻字艺术展”
2010
年
7
月
3
日于上海世博会期间隆重举行,望广大作者积极创作,踊跃投稿。
一、征稿方法:
1
、作者在见报之日起到
2010
年
2
月
10
日前,将作品照片(一律为
8
吋彩色照片)寄至指定地点进行初评。初评入选的作者接到通知后,将原作按时寄至指定地点进行终评。终评落选的作品由承办单位收藏,发给稿酬和收藏证书。
2
、作者可多次投稿,一律不收参评费。
3
、投寄作品照片的同时,请附作者创作的书法作品一件(书体不限),以作评审参考。
二、征稿要求:
1
、作品尺寸不得小于
35
×
35
厘米(或相当于
0.12
平方米的面积,不含边框),板厚不少于
2.5
厘米。
2
、载体(作品材质)以木为主。
3
、请在作品(照片、书法、原作)背面注明: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码、何级书协会员、通讯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(固定电话、手机);作品名称、尺寸、材质;草、篆书请附释文。来稿一律挂号。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刻字展”字样。
4
、作品必须是自书自刻,如发现代书代刻者,一律取消参评资格。
5
、入选作品一律不退,所有权及出版权归主办单位拥有。
6
、凡投稿者视为同意本启事各项条款。
三、作品评审:
1
、
2010
年
3
月初,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刻字研究会组织评审委员会,对作品照片进行初评。
2010
年
4
月中旬对原作进行终评。入展作品
500
件。
2
、评选优秀作品。凡进入优秀候选作品的作者一律进行现场面试,最终评出优秀作品
10
件和优秀提名作品
15
件。
四、作者待遇:
1
、中国书法家协会给优秀作品、优秀作品提名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,给优秀作品作者颁发稿酬
8000
元,优秀作品提名作者颁发稿酬
2000
元,入展作者稿酬
500
元。同时每位作者赠作品集一册。终评落选的作品由承办单位收藏,发给稿酬和收藏证书。终评落选作品发收藏费
500
元。
2
、作品一经参展,非会员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。
五、截稿日期:
即日起至
2010
年
2
月
10
日止(以当地邮戳为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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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收稿地址:
地
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
318
号全国第八届刻字艺术展办公室
邮
编:
200135
联
系
人:窦维春
13621850267
徐佩华
13020105521
联系电话:
021
-
50332080
转
226
中国书法家协会
中国书法家协会刻字研究会
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
附:第八届全国刻字艺术展组委会名单
名誉主任:张
海
周慧珺
主
任:赵长青
吴东民
张恩迪(浦东新区副区长)
副
主
任:戴志祺
戴小京
委
员:王伟平
王志安
白
煦
孙
璘
刘
恒
刘一闻
刘小晴
李
静
张
之
张
淳
张
森
张陆一
张成明
张晓明
吴震启
陈秀卿
周志高
唐云来
钱茂生
徐正濂
徐庆华
黄丽峰
韩天衡
童衍方
窦维春
蔡祥麟
秘
书
长:张陆一
李
静
副秘书长:张成明
黄丽峰
窦维春
办公室主任:王琴花
窦维春
段
军